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实施一年多来效果如何?据2月28日的《北京晨报》报道,在2004年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招标中,河南、四川等多个省份竟然流标,没有一家银行中标承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新政策未能从根本上扭转助学贷款工作停滞不前的局面。
有关人士认为,由于国家助学贷款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商业银行必然要追逐利润、规避风险,导致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缩水。这的确也是事实。2003年9月第一批助学贷款高峰期到来之时,借款学生的违约率超过了20%,少数高校的违约率甚至高达50%以上;2004年9月以后,不少高校的违约率仍然超过20%。
违约率高,银行会本能地选择回避。去年8月,时任教育部副部长的张保庆严厉点名批评了海南、天津等八省市在国家助学贷款方面几年来几乎毫无作为,特别是海南、天津竟“一个子没贷出去!”
违约率高,有关部门顺理成章地把问题归结到学生不诚信方面,采取的措施也是针对这一点的。比如,今年3月初,教育部就出了“狠招”,表示将建立对严重违约学生的公示制度,即由经办银行提供名单,分期分批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
但学生违约的根本原因并非缺少诚信。事实上,很多从助学贷款中受益的学生都带着深切的感恩之心,他们违约与我国助学贷款政策设计上的瑕疵有很大关系。比如,根据要求,学生毕业后的第一个月就要开始还贷。而现实情况是,由于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加之靠贷款上学的学生家庭社会关系有限,他们找工作的难度很大,有的甚至不得不委曲求全接受“零工资”就业。加上几年大学读下来,原本贫困的家庭已负债累累,从这个时候就开始还贷,对于他们而言,实在是太早了点,违约率高其实也在所难免。
我们不妨看看国外的一些成功做法。韩国的助学贷款最长期限可达11年(如果学生毕业后未能就业,偿还期可延长3年)。美国的助学贷款,期限一般是10年,从学生毕业后的第6个月或第9个月开始还贷(由贷款种类决定),如果到时候没有能力还款,可以选择渐增计划,还款期可在10到30年之间。而且,美国政府还提供了各种人性化的减免措施。比如,学生毕业后如果去中学当老师,教满5年就可免除1万美元的贷款;如果去贫困地区当教师,可减免更多。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减少违约行为。
不难看出,我国助学贷款与国外在制度设计上有很大区别。不妨把中美作一下对比。在我国,助学贷款是国家财政贴息的贷款,兼有商业贷款和助学的性质,但由于无担保,基本都变成了商业贷款。而美国的助学贷款是以政府为主导的,主要由政府财政负担贷款资金,商业银行只负责经营和收取相关费用(如果贷款由银行自有资本提供,政府必须提供担保,若学生违约,由政府向银行赔付95%的拖欠贷款),最大限度地解除了银行的后顾之忧。既无风险,又有受益,还能提高自身形象,还有哪个银行会在助学贷款方面不积极?
因而,我国助学贷款新政受阻,助学贷款违约率高,与这些政策本身的瑕疵是密切相连的,仅仅将板子打在学生身上,很难说得上是在对症下药,也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