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5月26日
    2、召开地点:武汉市洪山区葛化街化工路3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江涤清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股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股东(代理人)19人、代表股份2219973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3.64%。
    2、没有社会公众股东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张树勤、何毓娟律师列席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2219973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219973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12177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54.85%;反对896422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40.38%;弃权105791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4.77%。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219973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5、《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219973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219973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219973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8、审议通过了《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219973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9、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报告》
    同意2219973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2133681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6.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股8629213,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3.89%。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2219973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2219973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何毓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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