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城市房价疯涨,可以说与地方政府的主导和直接参与密不可分。房价飙升的背后,是地方政府职责的缺位,有的地方政府在调控房地产市场方面放任自流,监管不力,甚至与开发商“合谋”推动房价上涨,现在,土地的增值收益已成为地方政府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渠道,楼市“繁荣”,还可以提高GDP数据、提升官员政绩。 正是这种内在的利益关系,一些地方政府搞“政策托市”的手法不断翻新。
一是炒卖地皮。有些地方为了获取更大土地收益,不惜抬高土地出让价格,甚至请房地产公司当“托”,哄抬地价。二是造城运动。一些地方不切实际大兴旧城改造,增加了大量被动需求。三是弃低就高。一些地方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弃而不建,而把兴趣集中于批建高档住宅上,导致房价居高不下。四是纵容炒作。有的城市楼市一冷,政府便匆忙出台了“购房入户口”等优惠政策,规定外地居民在本市购买一定面积或款额的住宅就可以在本市落户。某些地方政府还组团到外地推销房屋,或者吸引外地“炒房团”前来炒房,使得当地楼市炒作风越来越盛。
地方政府的行为偏差,推动了城市房价一路飙升,不少普通居民面临买不起房的尴尬。高房价还产生了“挤出效应”,使居民其他消费萎缩。同时,还使不少城市商务成本、投资成本上升,大大削弱了区域经济竞争力。
为了稳定房价,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措施,但在落实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屡屡我行我素,致使房价失控。这不仅损害了中央权威,也严重损害了地方政府的形象。
时下,老百姓迫切期待政府能尽快控制住疯涨的房价。执政为民、以人为本,这是本届政府奉行的理念,地方政府如果对百姓的强烈呼吁冷眼旁观、熟视无睹,如果不能明确自己的职能定位,不能有效地约束自己的牟利冲动、依法规范政府行为,最终会为房地产泡沫的破裂付出巨大代价。
稳定房价是各级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地方政府既不能无所作为,更不能为了局部或眼前利益实施逆向调节。应该对照中央政策和国家法规,认真清理那些不利于稳定房价的“土政策”,对任意托市等错误行为进行纠正和制止,让老百姓安居乐业。这才是真正的政绩。
另外,应当落实稳定房价责任制。对落实中央调控政策不力、投资规模和房价涨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地区,须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归根到底,还是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尽快由主导建设型政府转向公共服务型政府。
《人民日报》 (2006-05-29 第14版)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