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限价商品房”再次成为北京地产界的热门话题。有消息称,为平抑房价,北京市建委、市国土局等多个相关部门正在联手制定中低价位商品房政策,这其中不排除推出“限价土地”等措施。据悉,初步的方向为政府部门在土地、项目招投标时,为其将来的产品销售设定最终的限价,通过这样的方式缓解市场供应结构的压力。 此消息一出,再度引发了市场各方的广泛关注和激烈讨论。
反对之声:可操作性不强,是调控手段的倒退
“我认为这个办法的实际可操作性不强。如果仅仅是为了让楼市‘退烧’,完成中央下达的任务而采取强行‘割肉’的办法,这只是一个短期的行为,政府不可能长期的这样做。”戴德梁行董事王晨说。
他同时指出,如果要推出“限价商品房”诸多问题仍有待解决。一是如何进行限价,限价的依据是什么,如果不能很好地进行界定,很容易造成住房供应结构扭曲;二是“限价商品房”的供应量如何确定,如果少量的推对市场没有太大影响,而大量的推则必将使国有土地的出让价格遭到损失;三是供应对象如何来界定,如果处理不好,将会再次出现经济适用房供求错位的情况。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牛凤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明确表达了反对的态度。他说,对于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我一直以来都是持否定态度的。政府要想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首要应该采取的措施是大力发展廉租房,而不是经济适用房或“限价商品房”。
牛凤瑞说,目前的经济适用房作为住房改革的过渡性政策,已完成了其历史使命,应该退出市场;同时,经济适用房在申请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公正的现象,绝大部分的购买者是为了满足改善住房的需求而不是为了满足居住需求,我们用公共财政补助一部分人改善住房需求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值得商榷。
对此,中大恒基不动产营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郑建阳认为,“限价商品房”如果推向市场可能会带来两方面危害:一方面,限价意味着市场无形的手将会被行政有形的手替代,这表明调控手段的倒退,同时这也否定了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和房地产产品本身的差异化特征;另一方面,此举会造成开发企业竞相减少开发成本,追求更大的利润空间,从而造成市场上出现一大批极其平庸的垃圾建筑,进而影响中国整个城市化进程。
赞成者认为:目标直指高房价,政府有权对市场进行引导
与反对的观点截然不同,上海富阳物业顾问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胡欣明确表示,对有关部门酝酿出台“限价商品房”的做法表示赞赏和支持。
胡欣说,与经济适用房不同,“限价商品房”的目的非常明确,一方面是为了满足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另一方面目标直指当前的高房价。推出“限价商品房”对于整体过高的房价,将会起到一个整体的稀释作用,从而有利于缓解绝对房价过高这样一个矛盾。同时,这也是对广大中低收入消费群体的一个保障,也符合“国六条”的调控精神。
对于一些人的质疑,胡欣认为,房地产本身就是一种特殊商品,它与一般商品的属性是不相同的,它具有不可再生性,不可移动性、唯一性和价格昂贵性等特点,因此,房地产也不应该体现一般的经济规律,它的市场供求机制完全可以由政府来加以主导。他进一步解释说,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有权利和义务对市场加以调控和引导。同时,住房是人民生活最基础的一种保障,因此这种调控办法具有一定的战略意义,同时也具有实际的可操作性。
消费者对此表示谨慎乐观
对于这一问题,普通消费者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接受记者采访的多数消费者对此持赞赏和支持的态度,但也有一部分消费者表示谨慎乐观。来京已经三年多在某国企工作的张先生对记者说,听到将有“限价商品房”推向市场我感到很高兴,但我同时也很担心,一方面推出的量会有多少,能否满足众多的需求?另一方面,销售对象能否真正做到面向中低收入家庭,会不会出现像经济适用房那样在实际操作中变味、走样的情况?
与张先生有着相同顾虑的人并不在少数,一家三口挤在十几平方米房子里的李大爷说,像我们这样的家庭很希望能够解决住房问题,政府提出“限价商品房”的办法很好,也很吸引我们。但我们更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早出台相关的细化政策,而不仅仅是喊出一句口号,从而更好地解决我们的住房问题。(记者:李佳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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