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作为 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 2006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的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委托 征集函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 委托征集函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仅对本公司拟召开“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公 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而制作并签署本委托 征集函。征集人保证本委托征集函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1
本次征集投票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委托征集函在主管 部门指定的报刊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 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 述,本委托征集函的履行不会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 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股票代码:600236 转债简称:桂冠转债 转债代码:100236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民主路北四里 6 号 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庆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云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主路北四里 6 号桂冠电力总经理 工作部 邮政编码:530023 联系电话: 0771-5636271 传真:0771-5620664 电子信箱: ggep@ggep.com.cn 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及网站名称:《中国证券报》和《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https://www.sse.com.cn
2
(二)征集事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三)本委托征集函签署日期:2006 年 5 月 26 日
三、拟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提交“相关 股东会议”审议,为此,征集人于 2006 年 5 月 29 日公告发出 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该通知,拟召开的“相关 股东会议”基本情况如下: (一)召开时间: 现场股东会议召开时间:2006 年 6 月 20 日(周二)下午 3: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 年 6 月 16 日、19 日、20 日 全体流通股股东可于上述每个投票日的上午 9:30 至 11: 30,下午 1:00 至 3:0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二)股权登记日:2006 年 6 月 12 日(周一)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锦华大酒店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 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
3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审议事项: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流通股 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 决,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分类表决。 (六)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未参与本次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或虽参与本次投票表 决但投反对票的股东,如相关股东会议决议获得通过,仍需按 表决结果执行。 (七)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征集人采取向全体流通股 股东征集投票权的形式,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充分表 达自己的意愿。 (八)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 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对于重复投票,按照如下 顺序确定有效投票:现场投票→ 委托董事会投票→交易系统投 票。
4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 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及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 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委 托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 票为准。 (九)提示公告: 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二次相关股东会议提示 公告,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 2006 年 6 月 9 日、2006 年 6 月 14 日。 (十)出席会议对象: 1、凡 2006 年 6 月 12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 布的方式出席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 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 必为公司股东) ,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公司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十一)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公司股票和可转债于 2006 年 4 月 24 日开始停牌,在 2006 年 6 月 7 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后的
5
股改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和可转债于公告日的次一交易日 (2006 年 6 月 8 日)复牌。 2、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 2006 年 6 月 7 日(含本日)之 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 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 易日起至股改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和可转债停牌。 (十二)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 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授 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 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 件)。 2、登记时间: 2006 年 6 月 13 日至 2006 年 6 月 14 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3:00-6:00 3、登记地点:广西南宁市民主路北四里 6 号桂冠电力 本部
6
4、联系电话:0771-5636271、5697107 传真:07715620664 联系人:钟文超 联系部门: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 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该征集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至 2006 年 6 月 12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桂冠电力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 年 6 月 13 日-6 月 19 日 每天 9:00 至 17:3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报》,www.sse.com.cn 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 集行动。 4、征集程序: 桂冠电力截至 2006 年 6 月 12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可 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委托征集函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7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公司证券部签收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a、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c、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 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 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d、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e、2006 年 6 月 12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 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注:请在上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 人签字) 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a、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b、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c、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 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 委托书的授权书);
8
d、2006 年 6 月 12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 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注: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股东可以先向指定传真机发送传真,将以上相关文件发送 至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确认授权委托。在本次股东会议登记时 间截止之前,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挂号信 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征集人委托的公司总经理 工作部。其中,信函以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签署回单视为收到; 专人送达的以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向送达人出具收条视为收到。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公司的指定地址如下: 广西南宁市民主路北四里 6 号桂冠电力总经理工作部 邮编:530023 联系电话:0771-5636271 指定传真:0771-5620664 联系人:钟文超 第三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第二步所列 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 律师(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 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9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 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2006 年 6 月 19 日 17:30)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符合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要 求;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 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 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五、其他 1、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 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 回原授权委托,则已作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 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 委托为有效。 3、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委 托征集函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 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进行 实质审核,符合本委托征集函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
10
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 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 5 月 26 日
附件:股东委托投票的授权委托书(注:本表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申明:本人( )或公司( )是在对董事会 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 权。在本次股东会议召开前,本人(或公司)有权随时按《征 集投票权委托征集函》确定的规则和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 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或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西桂冠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人( )或本公司( )出 席于 2006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 事项行使投票权。
11
本人(姓名)或本公司(公司名称)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 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审议事项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方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注: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 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 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 的授权委托无效。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 会议结束。 授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授权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权委托人地址: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注: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 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12
(责任编辑:郭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