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5月16日以电话和传真方式发出,于2006年5月26日在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2号高升大厦九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