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半月谈】
从“谁污染谁治理”到“谁治污谁收费”,浙江在污染治理上转了个身。然而,今年浙江省“环保风暴”的结果,却似乎让这个转身乐不起来了。在环保局公布的28家环保不良信用企业中,竟有13家是治污企业。 一时间,怀疑之声四起:是浙江的环保“转身”偏离了方向,还是这种“转身”根本就是踏上歧途?
“环保风暴”刮出13家不良治污企业
今年2月22日,多次刮起“环保风暴”的浙江省环保局,再次向社会表达了治理污染的决心,公布了首批28家环保不良信用企业。这被认为是环保整治走在全国前列的浙江省,开始利用信用手段约束污染企业的重大举措。
但人们却惊异地发现,在这28家企业中,竟有13家为污水处理企业。
公告显示,13家企业中,温州平阳水头制革废水处理基地等7家企业在2005年多次环保监督监测中达标率均为0,其他6家企业的达标率也非常低。
“治污企业又成了新的污染源!”公告出来后,社会上一片哗然。嘉兴市民张伟告诉记者:“这次对于我们民众来说,信心上的打击可能比实际污染造成的影响还要大。几年来,我们听到的都是政府用铁腕在治理污染,大家很高兴,但想不到结果却是连污水处理厂都成了污染源。我们还有重回碧水蓝天的希望吗?”
在这次“环保风暴”中,嘉兴市更是成为众矢之的。因为在13家污水治理企业中,嘉兴就占了6家。处于舆论漩涡之中的嘉兴市环保局局长潘启明一脸的郁闷:“公告出来后,上至市委书记和市长,下至黎民百姓,都在责问我这是怎么回事。对此,我个人感情上确实觉得有点委屈。”
据记者调查,实际上嘉兴市近年来的治污力度很大,也得到了各方面的积极评价。
由于地理位置特殊,上游的钱塘江污染和江苏的边界污染都进入了嘉兴市,再加上嘉兴这几年工业发展很快,污染治理任务很重。该市几年来水质基本上稳定,没有进一步恶化,主要就是得力于治污力度很大。去年,嘉兴市对污染企业处罚了2800多万元,单个案件处罚达到7万元,处罚力度在整个浙江省名列前茅。
对于这次“环保风暴”的结果,潘启明认为,不能因此就全面否定治污工作。但浙江省现在推行的“谁治污谁收费”的治污新模式,确实导致了污水治理企业集中爆发成为新的污染源。
治污良方还是南辕北辙
近年来,浙江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使得环保压力急剧增加,环保需求与滞后的环保治理模式之间的矛盾愈发明显。
为了突破“困局”,近年来,浙江逐渐将环保向民间资本开放,引入市场机制,探索“谁治污谁收费”的污染治理新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各企业在交费后,把所要排放的污水直接接到治污企业,由以前的“各自治理”变为现在的“集中治理”。
新模式推行后,浙江全省的污水治理企业发展到30多家,国有、民资和外资均有。然而,相对于巨大的污染问题来说,30多家企业可以说是杯水车薪。此外,新举措实行过程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也影响了污染治理的成果。
一是一些污水处理厂在设计上比较落后,处理能力较弱。这种现象在民营污水处理厂中尤其突出。由于急功近利,部分民资企业比较短视,设计的往往是2年~3年左右的水量,很少有设计10年~15年水量的,因此导致总体规模偏小。而近年来浙江经济发展很快,产能迅速扩张,结果使得治污企业的处理能力远远落后于生产发展需要。二是一些治污企业自身管理存在问题。有的企业由于管理不善,负担又重,为减少处理成本,就会超标排放。大不了到时被罚款。三是许多排污企业有交了钱就可以随意排放的认识误区,往污水处理厂排放了大量超浓度污水。
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在该市是规模最大的。该厂董事长朱春林告诉记者,公司一期工程自2003年4月投入试运行。在加快污水入网的同时,他们委托上海水务集团进行了工程工艺调试,并多次请上海、浙江有关专家进行论证,整个调试工作历时一年。然而,虽经反复论证和调试,由于污水浓度太高,还是无法实现达标排放。
他说,工程服务区内50多家印染、造纸、化工等重污染企业大部分没有启动预处理设施。更为严重的是,部分企业受利益驱使,竟将回收浓缩过的高浓度污水偷排入网,有些企业排污浓度COD在2000mg/L以上。工程运行以来,污水浓度COD一直在800mg/L以上,最高月份COD月均超过1000mg/L,远远高于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COD≤400mg/L的要求。
潘启明说:“从‘谁排污谁治理’到‘谁治污谁收费’的转变,把治污企业推向了环保前台。然而由于治污企业现有的能力无法满足治污需求,同时新模式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所以才会出现治污企业成为新污染源的状况。”与他持同样观点的还有浙江省环保局污控处的高级工程师舒军龙。他表示:“谁治污谁收费”的模式探索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今年“环保风暴”的结果也在提醒人们,不能忽视在新模式推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可能就会使这一探索功亏一篑。
完善新模式考验政府调控能力
对于目前存在的问题,专家认为,根本出路是做大、做强环保产业,建立更多的污水处理企业,吸引更有实力的资本建设大规模的处理厂,改变目前“沙漏”式的治理现状。但是,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治污企业,目前还存在一些障碍。
首先,私人投资建设的污水处理厂享受的政策优惠远远落后于政府投资企业,影响了民间资本投入的热情。
洪合镇污水处理厂总经理徐锡彪说,目前对污水处理企业的政策优惠主要还是针对国家投资的大型生活污水处理厂。私营治污企业用地比照一般工业企业的政策执行,而且也享受不到减免税,他的企业因此成为当地的纳税大户。同样,在排污收费方面,政府投资的污水处理厂向公共水体排放处理后的污水是不收费的,而民营治污企业却要交费。
其次,治污企业与排污企业的利益关系急需得到协调。
现在,不论是排污企业还是治污企业都在抱怨收费问题。嘉兴市七洲漂染有限公司董事长冯能观说:“我们与洪合污水厂签订的污水处理合同为每吨2.35元,而原先自己处理的成本为1元左右。现在的成本肯定比自己搞要高。之所以还愿意跟他们合作,只是因为这样比较‘安全’。以前就怕群众举报我们超标排放,现在风险不在我们这里了。”
而徐锡彪则抱怨,治污企业先期投入大,他的企业总投入达3000万元,按照目前每年300万元的毛利计算,收回投资至少要10年以上,而10年以后,污水处理装置也需要作部分更新了。
浙江省环保部门的专家认为,对于环保产业这样一种以赢利为目的的特殊公益性投资,如果没有合理的投资回报,是很难发展起来的。为此,国家应该对这一新生事物给予积极的政策扶持。同时,政府还应该加强协调,平衡排污企业与治污企业的利益关系。只有建立起公平公正的政策体系,“谁治污谁收费”的市场化探索才会趋于完善。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