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5 月26 日在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 号烽火科技大厦四楼一号会议厅召开。
    5 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了会议,代表股份数263,421,82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4.25%。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童国华先生主持,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根据议程,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其中议案五为特别决议案,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
    1、审议通过《200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263,421,82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通过了该议案。
    2、审议通过《200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263,421,82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通过了该议案。
    3、审议通过《2005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263,421,82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通过了该议案。
    4、审议通过《200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经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公司)2005 年度实现净利润42,928,166.43 元。2005 年度分配预案为:提取10%法定公积金,计4,292,816.64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计4,292,816.64 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年初未分配利润86,021,968.35 元,扣除已实施2004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派现49,200,000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71,164,501.50 元。以2005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41,000 万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2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会议以263,421,82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通过了该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会议以263,421,82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通过了该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以263,421,82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通过了该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陈雄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5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 年5 月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