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 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 年4 月25 日以公告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发出通知,5 月26 日上午在宁波药行街139 号中银大厦20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锦浩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3,301,7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062%,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3,301,7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062%;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0 名。
    与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了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并以记名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公司200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73,301,76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2、公司200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73,301,76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3、公司2005 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73,301,76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4、公司2005 年度财务决算及200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73,301,76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5、公司200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5 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10,753,011.31 元,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745,302.51 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074,530.25 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39,863.02 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410,635.28元。
    200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05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133747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20 元(含税),计2,674,944.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9,735,691.28 元结转下年度。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实施。
    赞成73,301,76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6、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并授权董事会决定2006 年度财务审计报酬。
    赞成73,301,76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7、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陈安民辞去董事职务,赞成73,301,76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推选叶维琪为公司董事,赞成73,301,760 股,反对0 股,弃权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73,301,76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9、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73,301,76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10、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73,301,76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11、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73,301,76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12、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73,301,76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13、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宁波双圆有限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在2005 年度——2007 年度公司向宁波双圆有限公司提供铝材,每年不超过1500 吨(占总销售额的10%以内);宁波双圆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铝材角料,每年不超过500 吨(占公司总采购额的3%以内)。
    预计每年的关联销售额不高于3000 万元,公司拟在2006 年度继续按现有协议内容执行上述交易。
    赞成34,888,32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放弃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所持表决权股份38,413,440 股)。
    14、大会同时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05 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2006 年3 月22 日的《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2006 年4 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董事会四届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投资者也可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查阅本次股东大会的详细资料。
    上海上正律师事务所李备战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 年5 月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