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高了,很多人会接受不了。接受不了的原因表面上看是因为房价高了,事实上是因为收入的增长远远比不上房价的增幅。这个关键问题往往容易被忽视。增加收入最快的办法肯定不是给全国民众都加工资,而是更大幅度的减税以及减少人们的医疗教育等大额开支,让人们买得起房。
近期,让房价与税收这两个本来没什么关系的事物联系起来的消息,不是关于减税而是关于加税。国税总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做了两点重要表示,一是将二手房转让的营业税征收年限由两年延长至五年,二是如果要落实对二手房交易所得征收20%所得税的政策,将是全国范围的,而不限于之前的十大城市。
加税的理由看起来也很明确,就是为了通过抑制房产投资从而稳定房价。虽然还有不少人支持这个观点,但很多人已经开始接受加税只会加到买房者自己头上的税收转嫁原理。
因为房产商往往实力雄厚,足以通过内部自我协调相应减少房子的供应量,而买房者却不得不承受由于税收大棒所导致的房价不降反升。税收肯定会减少二手房的供应量,最终减少市场上出售的房屋总量。
归根结底,以加税来平抑房价等调控思路的着眼点在于孤立的房价,而没有把增加购房者收入等选择能力和选择权等问题结合起来考虑。
房价上涨从宏观上很容易解释,一个是人民币升值预期所带来的资产升值;二是长期负利率低汇率所带来的流动性过剩。然而在针对房价的讨论中,宏观上的大问题往往被忽略了,微观上的小问题的影响却被不断放大。
事实上,上涨的何止是房价。股票期货在涨,电价水价气价油价也在涨。其实,房价涨了,或许我们首先要做的事情是帮助有困难购房者,而不是直接去针对房价。后者往往会帮购房者倒忙。所以国六条的第一条不是别的,而是“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这正是帮助有困难的购房者的好方法,这可以大大增加他们的选择能力。
跳出房市来看,中国税改的整体思路无疑都是在减税,也只能是减税。增值税的改革是减税,中外企业所得税合并本质上是减税,个人所得税改革也是减税。必须减税的理由也很简单,一个是因为原来名义税负太重了,二是因为税收基数在不断扩大,财政收入和外汇储备连创新高。事实上,财税体制改革的根本动力正是来自于减税的压力,既然要减税,那么税收的效率必须提高,该收的税就要收上来。其次是财政上的支出结构和支出方式就必须不断合理化。从这点上来说,任何加税的措施都有可能反过来阻碍税改的进行。
加税的另一个悖论正在于税收的执行。即便从国际范围来看,税收的有效跟征税者的应对能力都是成反比的,所以个人所得税基本上都是公务员和打工者在交。回到房产市场,除了老实巴交的普通购房者之外,这个营业税和所得税的大棒还能打到谁的头上呢?
其实,对于新增一个税收来说,上述讨论都是无关紧要的。最重要的问题是普通民众交了这个税,这些钱要拿去干什么?如此大幅度的直接或间接加税,是否需要经过更广泛地研究和讨论?退一万步说,这个个人二手房交易的营业税和所得税是非交不可了,那么或许也应该同时把个人所得税再相应降下来一些才对。这样既可以解决个税改革悬而未决的难题,又可以增加普通人买房的能力,缓解加在房价上的不可承受之重。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