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实现“三年基本解决小煤矿问题”的目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了煤矿整顿关闭三步走“时间表”,提出到2008年上半年力争把小煤矿数量控制在1万处左右,小煤矿事故总量大幅减少。
记者29日从安监总局了解到,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分三步走,各阶段略有交叉,各有侧重:
——第一阶段(2005年至2006年上半年):以整顿关闭为重点。 依法取缔关闭非法开采、违法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布局不合理的矿井。
——第二阶段(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以整顿关闭和煤炭资源整合为重点。一手抓整顿关闭,一手抓资源整合。通过资源整合淘汰落后产能,改变小煤矿过多、过乱、过散状况。
——第三阶段(2007年至2008年上半年):以政策治本,强化矿井安全基础管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重点。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理,全面提升小煤矿整体水平。
小煤矿始终是煤矿安全心头大患。我国小煤矿数量近2万处,产量占全国三分之一,事故死亡人数却占三分之二。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三年基本解决小煤矿问题”。安监部门以煤矿安全许可证的申请发放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发布为契机,从这一年开始了新的一轮整顿关闭工作,截至今年3月底,共已关闭到位5535处。
安监总局提出,通过三年整顿关闭,力争基本消灭非法开采、布局不合理的煤矿。小煤矿特别重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4以下。小煤矿资源回收率达到国家标准。基本实现正规开采,全部装备安全监测系统。从业人员文化达到初中以上。(刘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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