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赵红梅5月29日北京报道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王瑞祥在中央企业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研讨座谈会上提出,目前国资委正在抓紧制定《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意见应注重遵循四项原则。
一是积极探索和主动适应的原则。深化改革在央企今后工作中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特别是推进股份制改革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在职代会的体制上、机制上积极探索,逐步理顺职代会制度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之间的关系,从而使各利益主体在权限上各司其职、有机衔接、相互促进。
二是区分情况和分类分层的原则。中央企业的类型较多,民主管理基础差异较大,不同类型的中央企业在坚持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职代会的具体职权和工作制度,不强求千篇一律。
三是积极主动和循序渐进的原则。目前,中央企业二级以下单位和京外中央企业的职代会多数比较健全,但一些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和集团总部在京的中央企业的职代会建设相对较为薄弱。各中央企业既要以积极进取的态度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又要注意循序渐进,不能急功近利。
四是注重质量和讲究实效的原则。各中央企业必须避免职代会制度流于形式,要在提高职代会制度的运作质量上下功夫,注重强化职代会维护企业整体利益、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的效能,注重提升职代会源头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水平,注重职代会在维护国家、出资人、企业和职工各方利益取得的实际效果。
记者了解到,职代会条例自1986年颁布起沿用至今,多年来没作过修改,一些要求和提法已明显不适应当前中央企业的实际,2006年年初,国资委群工局成立了《意见》起草小组,目前《意见》已五易其稿,根据国资委的立法计划,该《意见》拟于2006年年内颁布实施。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