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29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董事会会议。 本次会议于2006年5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李明因出差未参加本次董事会,也未授权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总资产2,678,031,867.96元,总负债1,278,674,036.65元,股东权益1,220,041,543.18元,公司2005年度共实现合并净利润25,149,305.11元。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研究讨论,决定重新修改《公司章程》。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在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般董事侯选人为:梁光伟、方德厚、鞠耀明、周红斌、巫龙华、叶小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侯选人为:李敬和、周钰林、金耀江。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一般董事候选人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上述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候选人声明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时董事提名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提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位被提名董事的任职资格均是合法有效的。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研究讨论,决定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研究讨论,决定重新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30日
    附一: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侯选人简历
    梁光伟,本公司现任董事长。男,1963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总办主任、投资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现任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兼任深圳三洋华强激光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华强三洋电子有限公司董事等。持有本公司股票55364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方德厚,本公司现任董事兼总经理。男,1964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政工师。历任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本公司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现兼任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华强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华强丰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等。持有本公司股票45698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红斌,本公司现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女,1967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工程师。历任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部长、本公司监事等。现兼任深圳华强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华强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持有本公司股票9886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鞠耀明,本公司现任董事。男,1962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华强研究所副所长、华强计算机公司总经理、华强新新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兼任深圳华强三洋技术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华强三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莞华强三洋马达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莞华强三洋电子有限公司董事、芜湖市华强旅游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等。持有本公司股票64459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巫龙华,本公司现任董事。男,1962年1月出生,研究生,工程师。历任深圳华强三洋电子有限公司车间主任,三洋华强激光电子有限公司副部长等,现任三洋华强激光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票195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叶小春,男,1964年2月出生,大专,工程师。历任华强三洋电子有限公司彩电车间主任、副厂长,华强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华强电脑厂经理,华强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等。现任东莞三洋华强马达公司副总经理。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敬和,男,1955年5月出生,研究生,高级经营师。历任广西玉林卫生学校药研室任教师、中国电子技术进出口广州分公司任业务员、中国电子技术进出口广州公司珠海办事处任副主任、中国电子进出口珠海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中国电子进出口珠海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中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钰林,男,1942年7月出生,中专,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市嘉定县望新人民公社水利排灌站会计主管、冶金部第四冶金建设公司会计主管、中国人民解放军基本建设工程兵第一支队财务科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基本建设工程兵深圳指挥所副总指挥师、广东大亚湾核电站财务部长、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公司总会计师、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市委组织部委派审计组审计组长、深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深圳市兴粤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金耀江,男,1964年2月出生,大专,会计师。历任深圳市天霸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武汉分部经理,深圳市天霸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直销总部总经理。现任深圳市万客隆工贸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二: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敬和、周钰林、金耀江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29日
    附三: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敬和,作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敬和
    2006年5月25日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周钰林,作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周钰林
    2006年5月26日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金耀江,作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金耀江
    200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