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电力供需矛盾,在加快电力建设的同时,电站建设无序、电源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也日趋严重。为解决以上问题,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中国银监会、国家电监会等八部门联合以发改能源[2006]661号文,发出《关于加快电力工业结构调整促进健康有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了新一轮的行业结构调整。
《通知》指出,2002年6月以来,我国出现了新一轮电力供应紧张局面,为尽快缓解电力供需矛盾,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快电力建设,全国电力开工和投产规模快速增加,电力供应能力明显提高,供需矛盾初步得到缓解。但是,在加快电力建设的同时,电站建设无序、电源结构不合理、电力建设质量下降、安全事故增多、电网建设滞后等问题突出,发电设备生产与供应也极不均衡,因此针对当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采取必要措施,加快电力结构调整步伐。
据透露,由于电力供应紧张,促使各地燃煤机组大量建设,小机组关停步伐明显放缓,企业自建燃油机组现象增多,造成部分地区燃煤和燃油小机组比重增高,煤电比重进一步增加。另外,还有不少电力项目以供热或综合利用的名义,建设小火电机组。2004年底,全国0.6万~5万千瓦火电机组有3796台,共计4666万千瓦,另有不上网的单机0.6万千瓦以下小火电机组近1500万千瓦,还有燃油机组约2500万千瓦,均呈上升趋势。
《通知》指出,鉴于以上情况,未来5年要把工作重点转到加快电力结构调整步伐,力争实现关停5万千瓦及以下凝汽式燃煤小机组1500万千瓦,关停老小燃油机组700万千瓦的目标。对于已到关停期限的小机组,电网企业及相关单位不得再收购其发电量。
同时,八部委还要求对电力市场交易模式和现行电力调度规则进行必要调整。《通知》要求改变对各类机组平均分配利用小时数的旧调度模式,优先安排可再生、高效、污染排放低的机组发电,限制能耗高、污染大、违反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的机组发电。重点对火电机组进行优化调度,鼓励煤耗低、排放少、节水型机组发电。同时已到关停期限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机组,不得进入电力市场交易,电网调度机构不得调度其发电,以“以热定电”名义建设的13.5万千瓦及以下热电联产机组不带热负荷时,原则上也不得调度发电。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