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6年5月26日,本公司、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首创置业公司")通过组成投标联合体的方式取得了北京市朝阳区大屯北顶村项目(简称"大屯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招标编号为京土整储招(朝)〔2006〕31号,土地成交价格为176,100万元。
    本公司将与首创置业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对大屯项目进行开发建设。本公司拟占该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为30%。
    由于首创置业公司持有本公司的7.74%的股份,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公司与首创置业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对大屯项目进行开发,构成了关联交易。
    董事会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方董事唐军先生和马卫东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2名董事,3名独立董事参与表决并全票通过上述议案。
    上述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截至本公告日,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7.74%的股权,为我公司第三大股东。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5日,注册资本171,596万元,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人代表:刘晓光先生。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迎宾中路1号5层501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出租自有商品房;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展览展示;酒店管理;旅游信息咨询。根据首创置业公司提供的2005年报,截止200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058,779千元,股东权益2,613,129千元;2005年营业额1,134,769千元,经营溢利276,627千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北京市大屯项目位于朝阳区大屯北顶村。该项目东临北辰西路,南临北四环,西临社科院,道路交通十分便捷。该项目规划指标如下:建设用地面积约为3.9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为27.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5.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11.8万平方米。建筑使用性质为写字楼、公寓、酒店。
    四、本公司将与首创置业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对大屯项目进行开发。本公司占该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为30%。
    该项目公司成立后将与招标人正式签署《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开发及已建工程建设补偿协议》。
    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首创置业共同取得大屯项目的开发权,使本公司又增加了一宗土地储备。随着项目的开发建设,将给本公司带来良好收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徐伯才先生、郑拴虎先生、饶戈平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项交易的审议表决履行了合法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中标通知书》;
    2、首创置业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首创置业公司2005年年报;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