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的要求,截止2006年3月31日,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附属企业占用公司及子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59134.12元。 近日控股股东附属企业兰州黄河针织有限公司以现金的方式全额还清上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同日,公司还收回控股股东附属企业兰州黄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往年形成的经营性占用资金70814.03元。截至到目前,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零。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