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5月30日(记者张锰)30日上午9时,甘肃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兰州石油化工公司苯胺装置废酸单元“5·29”火灾事故情况进行通报。甘肃省环保局副局长张政民表示,“可以负责任地重申,此次火灾事故未对黄河水体和饮用水源造成污染,黄河饮用水是安全的”。
5月29日15时30分许,兰州石油化工公司有机厂苯胺装置废酸处理单元在停产检修期间发生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4人重伤,7人轻伤。张政民介绍说,发生事故后,企业在紧急救火、救人的同时,及时启动环保应急预案,果断采取土沙围堰截流,将约80吨消防水全部泵回事故应急池处理,从而有效防止了消防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雨排管网、污染黄河的事故发生。
火灾事故发生一个半小时内,甘肃省、兰州市环保部门立即启动环境监控应急预案。一方面,甘肃省、兰州市环保部门有关负责人带领环保监察人员赶赴现场紧急处理;另一方面,责成甘肃省、兰州市环境监测机构快速布点,紧急监测。
张政民说,经过连夜、连续十二个小时监测,黄河包兰桥国家控制断面水质特征污染物——苯胺、硝基苯达到国家地表水三类标准,雨排口监测达到国家一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经对照,与日常例行监测水质相比没有显著变化。对事故现场环境空气中排放的特征污染物苯胺和硝基苯进行监测,已经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未对周围居民和人群造成直接危害。目前,环保部门对黄河地表水质变化情况的监测仍在连续进行中。(完)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