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5月19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邮件、电话、书面等通知。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等
    会议于2006年5月29日上午9:30在深房广场48楼现场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到会董事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到6 人,一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表决。董事谢光亮因个人事务不能出席,委托董事许振汉表决。
    四、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7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7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同意:7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4、审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同意:7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5、审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7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7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五、审议事项内容和决议
    1、《2005年度董事会报告》(详见4月25日公告的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2、《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与本公司签定的服务协议期满,经审议,同意继续聘任该事务所承担2006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年审计费用88万元人民币,其他条款不变。
    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4、《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5、《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6、《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有关内容见股东大会通知。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