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龙传人 文章来源:龙传人网
庆祝今天伟大的国际“五一”劳动节,劳动创造了人类,劳动改变着世界。网络中人也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了美好的生活。
我们过去只是单纯地把劳动二字,体现在劳动力本人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两个方面。 其实,广义的劳动并不是这么单纯,我们应该把那些看起来似乎是非劳动部分,其实更是劳动二字在21世纪新时代的与时俱进的发展——
那就是生产要素(劳动要素)在社会主义新时期的重大发展,这里包括靠信息传播发财、靠组织网络发财、靠培训教育发财、靠整合资源发财、靠经营管理发财、靠知识技能发财、靠时间资历发财、靠健康服务发财、靠资源机会发财、靠体魄寿命发财。因为我认为这些都是人力资本的具体体现,靠人力资本给社会创造的贡献参与分配是合法的,虽然他不是靠体力劳动获得报酬,但这些生产要素(劳动要素)在社会主义发展新时期,是劳动必然的延伸和提高。我们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从事网络外勤管理者的这些创造性劳动。
我认为在继续保留和发展“按劳分配”这一重要的社会主义计酬方案为主之外,在当今中国国情的情况下还应该放手让一切“生产要素”——知识技术、信息传播、网络管理、教育培训、和资本的获利竟相迸发,让一切创造源泉(劳动力之外的)也充分涌流,并能按照这些合法的劳动要素产生的贡献参与其劳动成果的分配,并且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下,让这些管理人们尽快地进入我国的中产阶层(年收入在6-50万之间),我们一定要以提高网络外勤管理者的整体素质为重点,建设一支知识型、技术型、技能型、创新型、有理想的管理队伍。组建一支规模宏大的、高素质的、领导管理推销员、分销员的干部队伍,促进我国由人口大国变为人力资源大国,
马克思多次引用威廉·配第的话“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从这里我们看到一个重要的关键点,那就是除了劳动创造财富之外,这称之为父亲;还有一个决不可忽视的非劳动也可致富的母亲存在。如果我们只单纯强调狭隘的推销劳动力观念,视劳动要素于不顾,那等于它只要爸爸不要妈妈,岂非笑话!因此我认为当今的计酬方式不能只是唯一的按劳分配方式,还要与生产要素相结合,与生产劳动要素要混合、与生产要素要并存的多元化计酬方式。
我坚决拥护两个条例,不会为直销中的团队计酬这种“不法计酬”鸣冤叫屈。
因为他的“酬”字是不干净的,是不合法的,不能算作光荣的劳动要素之一;因为上线们周周迫不及待的在侵吞着贫苦下线们的投资款;打着消费产品为幌子,骗下线投入几千甚者上万元,在新的下线们还没有收回投资之前,公司老板和上线们就抢先吃光分光、迅速“计酬”提走;这是对下线们血汗钱的不负责任的、按奖金制度比例的抢先瓜分,因此它不属于合法的生产要素,这样传销的网络不能属于合法的劳动要素。
只有将经营者与消费者彻底分离后的、才是合法的直销劳动。
我认为网络公司产品的主流消费群体应该定位在真正需要产品的"最终"消费者中,不应该把营销劳动者体系定为公司的主流消费群体。正确的营销活动应该是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把产品卖给"最终"消费者,干嘛主要是卖给营销体系哥儿们内部?营销劳动的高尚应该体现在对最终消费者上帝们的服务上,干嘛必须强迫不富的营销劳动者在入职时,必须先花钱当一次投入价格不菲的消费者呢?而且要买一大把并非自己急需的产品?甚至是买3份单、10个单,这是真正的体验营销吗?这不明摆着让穷营销人员成为资金投入者吗?
只要是劳动者们的网络架构,绝对地不被非法传销所污染时,只是纯洁的从最终消费者的货款利润中获得分配,我认为通过这样健康的营销网络体系,才属于合法的劳动要素,因此他们的收入也应该得到保护。当然在这个时候是绝对不包含众多劳动者们拿着自己的血汗钱搞什么名不副实的消费致富,绝不能包含这种急剧风险的资金投入。搞什么今日投入一杯水,明日收回一桶油。
从事网络外勤管理者们,虽然自己不零售产品,但是他们在联合劳动者、组织激发推销员们的积极工作中、企业应给以固定底薪,以及获得产生贡献后参与其劳动成果的分配。
资本主义是奴役劳动,
社会主义是联合劳动(马恩选集第一卷76页)。
共产主义是快乐劳动(马恩选集第三卷644页)。
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农民是当牛做马的,毫无人权和自尊,劳动在被残酷的奴役。
在社会主义社会,强调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强调劳动者们进行合作经济或合伙经济,组成劳动力人们的(推销)联合组织,销售是根,组织是树;集体传播信息、加强职业培训,这是社会主义的人才强国,素质就业,倍增市场的联合劳动。造就更多知识技术型、复合技能型的高素质外勤管理体系。宁肯靠组建100个平民的集体推销劳动向富有的最终消费者人群要效益而努力,也不愿只靠一个人的百分之百的体力劳动来挣钱、或靠非法拉人头投资来不法计酬挣钱。
此时的依靠劳动要素生存致富而劳动,已经把作为艰难负担的劳动变成了一种快乐的劳动。我想这是提前分享到的马克思、恩格斯所预言过的共产主义的欢乐境界。因此我们的收入和报酬、奖金和福利可以不是只从一个单一的按劳计酬中获得,我们还可以从按劳分配之外的另一种靠劳动要素,一定会实现更高的人生价值,还能在自己提前进入中产阶层的同时又帮助了更多的平民早日迈进了小康社会,帮助下岗职工早日获得一个永远不再下岗的事业中来,这对社会而言岂不是阴功积德了么?
邓小平在87年4月说过“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他在88年5月又说过“贫穷绝不是社会主义”,那么我们采用劳动要素致富的生产方式,肯定只会促进和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又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我认为这是合法合理合情并且是道德的。
如果我的这些观点符合潮流没有较大的毛病,我将连续发表新劳动致富观二——正反双三角等理论。
欢迎各位老师参加讨论,并发表各自的高见!
龙传人于五一劳动节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