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自2006年5月22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后,经与A股流通股股东沟通,并经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协商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出如下调整:
原方案中的对价安排现调整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A股流通股股东支付总计28464680股股份,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股A股流通股将获得控股股东支付的2.0股股份。
另外,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增加了以下承诺或声明:
1、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的前提下,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众公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向公司股东大会提议在2006年中期进行利润分配(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利润分配(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30%或以上,并投赞成票。
2、大众公用声明:同意在一年内,提议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性规章制度允许的方式,将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优质资产注入公司。
公司A股股票将于2006年6月1日复牌。公司A股流通股股东及投资者请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5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
.com.cn)上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及其他相关文件。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待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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