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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会议安排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6 年6 月30 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广州市东方宾馆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5、出席对象:
    (1)截止2006 年6 月23 日下午15:00 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委托书见附件一)。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05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公司董事会2005 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公司监事会2005 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0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0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06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免去张葆红女士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议案;
    8、审议关于选举杨杏光女士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简历见附件二);
    9、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修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审议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会议登记办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06 年6 月26 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 时-18:00 时),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在6月26 日18:00 时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0 号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电话:020--86662791
    2、传真:020--86662791
    3、联系人:陈丽红、吴旻
    4、邮编:510016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一: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06 年6 月30 日召开的广州市东方宾故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杨杏光女士简历
    杨杏光 女 41 岁 本科学历 1981 年至1992 任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团委干事、副书记,1992 至今曾任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团委书记、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兼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