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在2005年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基础上,预计本公司2006年与关联方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浙江华盛达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达建筑)成立于1995年,1998年公司通过企业内部改制和资产重组,成为了湖州市建筑业首家省级股份制企业,属中国建筑企业协会会员。 注册资本3402.02万元;经营范围: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室内外装饰,水电安装,幕墙玻璃安装,铝合金门窗、金属卷闸门、铁拉门的制作、安装,建筑材料、装饰装璜材料、五金工具、建筑设备的销售。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华盛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达控股)的下属子公司。华盛达控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华盛达控股持有华盛达建筑88.07%的股份。华盛达建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华盛达建筑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本公司对其销售原材料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而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形成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三、定价原则
    遵循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公允定价原则。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华盛达建筑存在一定规模的关联交易,是由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华盛达建筑通过公开招投标中标华盛达房产的房地产施工项目;下属子公司浙江华盛达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从事钢材销售,华盛达建筑在施工过程中需大量使用钢材,为支持仓储物流的业务开展,其向仓储物流以市场价格大量采购钢材。这些关联交易是自然形成的基于产业链和正常商业经营需要的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能够提高公司赢利水平。预计华盛达建筑在2006年会中标房地产施工项目,且仍需大量采购钢材,关联交易将持续发生。
    2、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一方面是公开招投标的导致,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公司钢材业务销售及利润的稳定。
    3、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此类交易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4、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本公司董事会为此关联交易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第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袁建华、赵月琴、袁世杰回避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此项议题。
    2、本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宜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后,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裘红伟、黄轩珍、林皓事前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真审查,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交易,是以市场定价为原则,交易公平合理,能更好的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稳定性,董事会表决程序合规、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上市公司和股东是公平的。
    4、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2006年6月30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0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