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30日在上海东方航空宾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13 人,代表股份数235,20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 %;其中社会公众股东或股东代表12人,代表股份数 34800 股,占公司流通股本的 0.04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 %。符合《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严方敏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召开的表决方式,经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 审议通过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及制定其报酬标准的议案。
    i. 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的议案;
    ii.制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报酬标准的议案。
    10. 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东风汽车有限公司预计2006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大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经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吴伯庆律师现场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