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于2006年5月30日在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356号江西饭店四楼多功能厅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955人,共代表股份数669,509,2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01%;
    其中: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3 人,共代表股份数466,444,986股,占总股本的 59.92 %;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952人,共代表股份数203,064,228股,占总股本的26.09%;
    参加现场投票的流通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股份数97,160股,占流通股的0.03%,占总股本的0.01%;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有938人,代表股份数202,967,068股,占流通股的65.05%,占总股本的26.07%。
    会议由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谭生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中的每一名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规范意见》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