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召集,决定于2006年6月30日召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6年6月30日(星期五)上午9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广州市淘金北路75-79号(麓湖阁)大院北塔首层(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活动中心)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蒋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其中议案1、2、3、4、5、11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4月22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6年6月2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请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06年6月27日至6月29日,8:30———12:00,14:00———17:30;股东也可以传真、信函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62-366号好世界广场30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0060
    电话:(020)83752439
    传真:(020)83752663
    联系人:黄宇文 杨斌
    六、其他事项
    会议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公司)出席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6月30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委托如下:
    (1)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2)代理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事项投同意、不同意或弃权票的指示:
    对股东大会议程所列 议案投同意票;
    对股东大会议程所列 议案投不同意票;
    对股东大会议程所列 议案投弃权票;
    (3)代理人对临时提案是(否)具有表决权及行使表决权的具体指示。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