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二零零六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06年5月30日在上海市东大名路700号公司本部召开。 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董事张国发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胡鸿高先生委托独立董事谢荣先生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李绍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六项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本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已于2006年5月26日召开的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有关此次股东大会的内容请参考公司于2006年5月18日发布的《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及2006年5月29日发布的《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与会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选举公司董事李绍德先生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二、《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因孙治堂先生、燕明义先生已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全体与会董事选举公司董事张国发先生、茅士家先生为战略委员会新委员。
    三、《关于建议设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全体与会董事同意设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此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四、《关于制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全体与会董事表决通过《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此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五、《关于处置"大庆31"轮的议案》
    本公司所属散货船"大庆31"轮,于1973年6月1日在大连红旗造船厂建成并投入营运,至今已达33年船龄。根据交通部2001年第2号令《关于老旧运输船舶的管理规定》,需强制报废。经市场询价,同意将该轮出售给独立第三方江门市新会双水拆船钢铁有限公司,并约定只可拆解,不得转售或改作它用。该轮出售价格为人民币11,664,987.30元整。截至2006年3月31日,该轮的净值为人民币3,884,639.62元。
    六、《关于处置"大庆240"轮的议案》
    本公司所属原油船"大庆240"轮,于1975年6月14日在大连造船厂建成并投入营运,至今已达31年船龄。根据交通部2001年第2号令《关于老旧运输船舶的管理规定》,需强制报废。经市场询价,同意将该轮出售给独立第三方江门市新会双水拆船钢铁有限公司,并约定只可拆解,不得转售或改作它用。该轮出售价格为人民币17,383,730.14元整。截至2006年3月31日,该轮的净值为人民币1,087,464.80元。
    将"大庆31"轮、"大庆240"轮拆解出售符合交通部2001年《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要求,且符合本公司船队结构调整的总体安排。
    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06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纪要
    2、"大庆31"轮废钢船买卖合同
    3、"大庆240"轮废钢船买卖合同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五月三十日
    注:《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已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