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续)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母公司200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续)保的额度为19500万元,并在该额度内,可根据子公司业务需要,合理安排使用。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永安金银湖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期限自2006年5月26日~2007年8月26日。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按实际发生额计算,不含上述担保额)21700万元。包含上述700万元在内的担保总额为22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34.40%,其中: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1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26.11%。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