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联手整顿药价秩序,部分药品试行出厂价核定价格
本报讯(记者李宗品)昨天,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与财政部、卫生部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提出了八项治理整顿措施。 据悉,目前发改委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具体措施将陆续出台。
根据该《意见》,国家今后将从八项措施来进一步整顿药品及医疗服务市场的价格秩序。这八项举措具体是:全面调整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价格,并将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实际加价率严格控制在15%以内;改进药品定价方式,选择部分政府定价药品试行从出厂环节核定价格;加强对市场调节价药品价格监管,推行由生产企业在药品零售外包装上标示建议零售价格的制度;对医疗器械价格进行必要的干预;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医院诊疗和用药行为,制定药品临床应用指南;强化医疗保险对医药费用的制约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