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的“纳税人论坛”上,共有15个内资企业介绍了在目前税制下的企业状况,并展望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后将会给企业带来的影响改观。
以鞍山钢铁公司为例,2001年至2003年间,鞍钢的平均流转税税负为9.67%,所得税税负为44.54%,而外资企业,如津西钢厂,其流转税税负比鞍钢低了5.2个百分比,所得税税负更是比鞍钢低了32个百分比。
鞍钢会计处处长林染介绍说,如果统一了内外资所得税税率,按照目前专家预测的税率24%~27%之间,取最高的27%税率计算,鞍钢将减少税收资金支出5.5亿元。“这将为鞍钢的改革与改造提供更加充足的资金,提升鞍钢的市场竞争力。”
另一方面,外资企业税收收入的增长与吸引外资的增幅却极不相称。中国吸引外资近十几年都保持在20%以上的平均增长率,但国家税务总局的数据表明,已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中,亏损面高达60%左右,年亏损金额达1200多亿元。
因此,昨天参会的内资企业代表无一例外地表示,希望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这个步伐能够快一些,再快一些,给内资企业更公平的待遇。
中国税务学会一位专家向《第一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日报》表示,今年1月和4月,中国税务学会结合目前内外资企业现状,综合很多专家学者以及企业对内外资所得税合并的建议和意见,已经两次向有关部门提交了报告。
去年,中国税务学会也曾经就增值税改革试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个人所得税改革以及消费税改革等问题,几次形成报告提交有关部门。他们的意见在增值税试点、个税扣除额提高及消费税改革等方面,都发挥了一定作用。
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程法光说:“这项改革出现了新的转机,也有些分歧,我认为有分歧是正常的,因为从不同角度看问题,是有不同立足点。但是,尽快实行两法合并,是加快税制改革的一项紧迫任务。”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