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获悉大股东河北沧州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下称:沧化集团)因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下称:华夏银行广州
分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华夏银行广州分行申请诉前保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作出了轮候冻结公司155420000股国家股股权(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36.88%)的民事裁定(冻结期限为2006年5月30日至2007年5月29日
),并于5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轮候
冻结手续。 此前,沧化集团因与华夏银行广州分行借款纠纷一案,已经被广州
中院冻结了3400万股国家股股权。 沧化集团将尽快解冻相应股权,以支付股
权分置改革对价,便于公司股票早日复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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