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06年第四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太化集团)
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占用公司资金的议案:同意控股股东以其合法拥有的经评估
后的24宗土地使用权及供汽装置相应价值抵偿占用公司的资金24196.23万元。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以资抵债:
    太化集团以有关土地评估报告中列示的用于抵债的24宗共494784.51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19944.32万元及供汽装置评估价值5020.23万元为基础值,
折抵债务,偿还占用公司的非经营性占款1914.38万元及经营性占款22281.85万
元,其差额768.32万元挂公司其他应付款账目。
    2、股票对价安排
    太化集团及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分别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
流通股股东履行对价安排,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8股。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除遵守有关法定最低承诺外,太化集团同时还承诺:
    1、所持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出售。
    2、在前款承诺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太化集团所持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售价格不低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布前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算术
平均价的150%。
    3、将提出公司2006年度中期资本公积金10股转增2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议案,并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投赞成票。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6月15日
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
东;征集时间自2006年6月16日至26日;本次征集投票委托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
集,董事会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委托征
集行动。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6月26日下午2:0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
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流通股股东
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6月22日
、23日和26日,每日9:30至11:30、13:00至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281”;投票简称为“太化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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