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31日召开三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资本公积金按照10:2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的议案。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6年5月23日刊登公告以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 根据双方充分协商的结果,经股权分置改革动议股东提议,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对价安排作如下调整:
(1)公司以资本公积金按照10:2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
(2)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安庆聚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通信服务公司同意将其应获得的转增股份交付给大股东物美商业,其应支付的对价由物美商业统一向流通股股东安排;未明确表示同意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非流通股股东杨晔不支付对价;
(3)物美商业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免费派送10份认沽权利,即方案实施之日起第九个完整月份的倒数第三个交易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在该月份最后一个交易日,有权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以
10.02元的行权价格出售给物美商业。
上述认沽权利的行权价格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告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相比溢价了16.11%,与股权分置改革后理论除权价相比溢价了51.13%;折算为送股模型下的对价水平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公司流通股获送2.49股。
修改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需获得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的批准。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06年6月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
sse.com.cn)上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6月2日复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