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2006年5月31日,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合同》,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为我公司发行4.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06年5月31日,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海澜集团公司签署了《反担保合同》。由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为我公司发行4.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海澜集团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4141390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50%)股权向广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提供反担保;本公司以保证金13000万元及部分厂房、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向广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提供反担保。
    海澜集团公司及本公司资产质押的相关手续将在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前办理。
    特此公告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