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6年5月31日接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国资委关于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事项的批复》(鄂国资产权[2006]111号)文,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