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福州开发华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公司",该公司成立时间2006年3月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该公司另两个自然人股东分别持有32.36%、18.64%的股权)于近日参加了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在市土地交易市场挂牌竞拍出让的宗地编号为"2006年拍-0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竞标活动,并以人民币4.21亿元成功竞得该地块使用权。 该地块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东侧津泰路口,宗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出让年限70年)、商业金融用地(出让年限40年)、社会停车场库用地(出让年限50年),宗地出让面积20610.2平方米,合30.92亩,规划建筑容积率3.0。土地价款支付时间为华康公司与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5日内付40%即1.684亿元,上述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付60%即2.526亿元。目前,华康公司已依约支付了首期土地款1.684亿元。
    2006年拍-08号地块位于福州核心城区鼓楼区,与本公司开发的"阳光城Ⅰ区"仅一墙之隔,并毗邻城市内河,可定位为城市中心的绿化生态水景住宅。
    特此公告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