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出台后,记者采访了厦大EMBA中心主任戴亦一。
    可能催生“母子房”
    按照《意见》第二条: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过去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根据要求进行套型调整。
    “照这个要求,厦门的大部分楼盘,尤其是岛内楼盘基本不符合标准,都要面临调整。”戴亦一说,表面看起来,这一招可以有效调控市场供应结构。其实仔细一想,这个限制面积紧箍咒很难套住比“孙悟空”更能折腾的开发商。比如,只要在设计上稍微调整一下,把160平方米的房子分两套来建,住户买回去稍微处理就能变大面积,或者卖时直接两套一起卖,这一招就化解了。而随后记者联系了一位开发商时,他也表示已经想到这个办法了。
    房价难以得到抑制
    “这次新政看上去很美。”戴亦一分析说,造成楼价居高不下的本质原因是供大于求,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增大土地、楼盘供应,控制地价、进而抑制房价。
    按照新政要求,购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但这个政策可能难以抑制房价。”戴亦一说,一来厦门通常是实收交易,卖方就很少承担税务;二来因为征收2年转手营业税后,厦门的投机性炒房已经基本退出市场,剩下的主要是投资性炒房。
    戴亦一认为,对于投资性炒房来说,转手不易只会造成更长时间的持有,二手市场供应缩小;如果小开发商不能抵抗风险而退出市场,再造成一手市场供应减少,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会更不平衡,市场更加垄断,房价要抑制就更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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