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拟为保定天鹅化纤集团有限公司不超过15000万元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但保定天鹅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必须提供互保。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王东兴、王三元、于志强、高殿才进行了回避。该项交易事前经过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定价方法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项交易获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保定天鹅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000万元,占本公司200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4.71%。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5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保定天鹅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8625万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06%。是唯一一家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法人代表:王东兴
    成立日期:1994年11月28日
    注册资本:18153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纤维素纤维系列产品、氨纶弹力丝、醋酸长丝、TENCEL短纤维、NEWCELL长丝、铜氨丝聚乙稀醇制造。粘涤纶长丝系列产品、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对外合作生产、来料加工、来样加工及补偿贸易业务。本集团公司企业自产的化纤、原料、化工原料、纸张及纸厂原料、布、服装及服装面料、辅料、床上用品产品的出口业务。
    三、担保协议
    被担保人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向银行申请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和银行批准后,签署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保定天鹅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8625万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认为其具备良好的资信,具备偿还银行借款的能力。公司要求保定天鹅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必须提供互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程序合规。通过互保,也可满足本公司融资担保的需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000万元,占本公司200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4.71%。其中包括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5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