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 年5 月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冀证监立通字200601 号),因"涉嫌未按期披露2005年年度报告"事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本公司立案调查。
    本公司将积极配合此项工作,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另据了解,目前我公司的联营公司石家庄宝石电气硝子玻璃有限公司对资产可回收金额的测算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将尽全力配合和促使有关各方,早日完成年报编制工作,确保在2006 年6 月30 日前披露公司2005 年年度报告和2006 年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5 月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