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中宣部、中编办、教育部、发改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团中央等14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鼓励毕业生合理流动的政策,对用人单位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简化有关手续。
(责任编辑:马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