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6月1日分别接到深圳市深港产学研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原第二大股东,下称:产学研)与辽宁春成工贸集团有
限公司(下称:春成集团)《通知函》,获悉产学研将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社会
法人股24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1%)全部协议转让给春成集团,转让价格
为3.30元/股,转让价款为8019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产学研将不再持有公司股权;春成集团将持有公司
非流通社会法人股2430万股,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根据有关规定,在受让本次股权后,股权受让人春成集团在《股份转让协
议》及《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事宜的承诺与声明》中承诺:同
意并且全面接受和继承股权转让方产学研对公司股改方案所作出的承诺,同意
与其它非流通股东一起支付股改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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