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二次
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流通股总股本63180000股
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
股定向转增3.737股,以未分配利润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
股股东每10股定向送股1.387股,合计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送)
5.124股。 上述对价水平若换算为非流通股股东送股方案,流通股股东相当于每
10股获送3.0股。
    公司参与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得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得融)承诺:
    (1)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
交易或者转让;
    (2)在上述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每达到
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但公
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2、北京北大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北大资源)、云南省保山建材实业集
团公司、云南圣地投资有限公司等3家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1)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
易或者转让。
    (2)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
超过百分之十。
    (3)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
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
出售股份。
    3、其它持股在5%以下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
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4、深圳得融与北大资源承诺:对于未明确表示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的非流通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起至《上市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非流通股股份禁售期(12个月)届满前十日
,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明示不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由深圳得融和北大
资源按0.58:0.42的比例,在该等非流通股股东提出书面意见后五日内,向该等
非流通股股东偿付其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已承担的对价安排股份。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至2006年6月15日
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6年6月16日-26日;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6月26日14:00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
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06年6月22日至26日期间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审
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883”;投票简称为“博闻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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