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邓琳) 昨天,国家电监会首次面向社会发布监管报告。电网企业因权责失衡、违反合同、电价政策执行不利等原因成为电监会的主要批评对象。
记者注意到,在报告所提及的电力行业目前9个主要问题中,有4个都直指电网企业,占了问题数量的近一半。
2006年第1号专项监管报告——《〈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推行情况监督检查报告》中,电监会认为,电网企业存在部分合同厂网权责不对等,要求电厂一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较多,而要求电网相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则相对较少;个别电网企业单方面决定合同上网电量,部分企业在年度结算过程中,没有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同比例调整合同上网电量;部分省(区)电网企业按照电费回收率支付购电费,个别电网企业执行国家有关电价政策不到位,未执行国家规定的脱硫机组电价政策等问题。
而在电力公开、公平、公正这“三公”的调度上,也还存在由电网企业牵头召开,发电企业参加的“厂网联席会议制度”有待健全和规范的问题。
国家电监会表示,将加强对合同(协议)争议的调解及履约情况的监督,对相关企业提出整改要求。电力调度机构要及时上报“三公”调度信息,及时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配合完善和规范厂网联席会议制度。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