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胡笑红)在原定牛奶“禁鲜令”于6月1日正式实施之际,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的一纸通知让巴氏奶阵营又得到了一次喘息的机会。5月31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网站挂出了一条“关于对库存标签延期实施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文件通知。 这一悄然颁发的文件使原定于昨天开始正式实施的“禁鲜令”再次延期。业内专家稍后也向记者证实,“禁鲜令”流产几乎已是不争的事实。
文件称,鉴于仍有部分企业标签库存量较大,为减少企业损失,凡符合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及相关标准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可延期使用至2006年11月1日。
“这很可能是各方妥协的结果”,中国奶业协会理事王丁棉表示。他同时强调,“通过多个渠道得到的消息,‘禁鲜令’将暂不执行。”记者从行业协会和乳业企业获悉,他们也都没有接到自6月1日起严格执行“禁鲜令”的通知。
记者昨天在市场发现,光明乳业巴氏奶的名称还是“纯鲜牛奶”,而“鲜”字在包装上格外突出,此外在包装侧面的说明上,也多次强调“新鲜”二字。
“禁鲜令”本该在去年10月1日执行,但由于在业内引起了很大争议,尤其是引起了长期以来以“新鲜”作为自身主要竞争优势的巴氏奶的质疑和坚决反对,以致原定于去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禁鲜令”,迫于阻力推迟到今年6月1日起执行。“我从事了一辈子的奶业工作,始终不明白,用生鲜牛奶加工的巴氏奶上标‘鲜’何罪之有?”中国奶业协会副理事长王怀宝接受记者采访时激动地表示,“禁鲜令”损害的是奶农的利益,这两年杀牛倒奶现象时有发生,也证明《指南》阻碍了奶业的发展。
■名词解释·禁鲜令
所谓“禁鲜令”,是指2004年8月1日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编写的《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指南》明确规定:“只要经过任何一种加工处理就失去了生鲜的意义”,这就意味着所有乳制品包装标识上全部不能使用“鲜”字。
目前市场上的液态牛奶主要有两种:“巴氏奶”和“常温奶”。“巴氏奶”是将原料奶经过80摄氏度以下长时间加热处理,保质期一般在7天,需要冷藏,但奶的营养保存较好,一般企业都标明为“鲜奶”,以三元、光明等为代表。而“常温奶”是经过137摄氏度的瞬间热消毒,能常温保存,储存期在半年左右,厂家以蒙牛、伊利为代表。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