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民的征地补偿,毋庸置疑完全取决于政府的态度和决心。”河南省社科院副院长刘道兴告诉记者
本报记者石玉发自郑州
“我们组织过一次清查,洛阳孟津县平乐镇政府挪用344万元土地补偿款,最后撤销了镇长的职务,镇党委书记受到纪律处分,被挪用的资金也追回了。 ”5月17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孔主任告诉《第一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日报》。
孔主任谈到的孟津县挪用补偿款的事件还作为一个负面典型,写进了河南省国体资源厅向河南省人大作的《关于我省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情况》汇报材料中。
一亩地=一袋面?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据上述汇报材料显示,2001年,规划的洛阳至济源高速公路经过孟津县平乐镇平乐村北侧,占用村内一个面积达44000立方米的蓄水池。这个蓄水池,是近300名村民建了整整一年才完工的,2000多亩土地靠它灌溉。
据专家估计,要再建个如此庞大的蓄水池,至少得1000万元以上。高速公路指挥部决定给付平乐村土地补偿款528万元。2002年1月,这笔补偿款拨到平乐镇政府账上后,镇里只给平乐村52.8万元。
直到2003年底,村民们才从镇里工作人员口中得知这一情况,于是向镇政府讨要,但镇领导却始终不同意归还被他们占用的补偿款,原来这笔钱中344万元用于建造政府大楼了。
而据记者了解,当时牵涉此事的镇长和镇党委书记至今未受到法律制裁。
如果说洛阳市省孟津县平乐镇政府只是“挪用”了征地补偿款,那么洛阳下辖的另一个县——洛宁县却发生了“征用一亩地补偿一袋面”的惊人事件。
洛宁县位于洛阳市境内的南部的山区,是国家级贫困县。2003年,洛栾路改建工程(省道249线洛宁县西山底乡至栾川县秋扒乡段公路改建工程)开工,按照工程进度,2003年10月1日前要完成工程征地拆迁任务。
据洛宁县西山底乡西山底村村民朱荟洁介绍,2003年9月,在洛宁县有关部门三级政府还没有给当地村组办理征地拆迁补偿和青苗补偿的情况下,洛栾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部就出动3台大型机械,组织50多人提前半个月强行开工。
结果,114户村民快要收获的玉米、豆类、果园、菜地和村民承包的林坡162.552亩地被毁;铲掉地边用材树1614棵;铲埋林坡洋槐树16.4万棵,地边、林坡中果树1294棵——西山底乡杨岭村、郭庄村、西山底村11个组3000多口人不同程度地遭受了损失。
其中,西山底乡郭庄村的雷荣周家有6亩耕地,一下子毁了一多半,乡里只赔了3袋救灾面粉。
这足以让人匪夷所思:拆迁征地中的青苗补偿费是——1亩地只给补偿19公斤救灾面粉,大约相当于一袋面粉。
洛南新区的新气象
“家里5口人现在住上了楼房,在以前做梦都想象不到。”5月26日,洛南新区的龙瑞小区的居民王勇立(音)告诉记者。
龙瑞小区内17栋6层高的民居整齐排开,小区内的水泥路面干净而平坦。“在这里住的原来都是普通的农民。”洛阳市洛南新区开发办综合处副处长孟晨告诉记者。
洛南新区位于洛河南岸,总面积约71.3平方公里,是洛阳市未来的行政、商业、娱乐中心,目前洛阳市政府已经迁到此办公。
据孟晨介绍,2003年初,洛南新区动工兴建,涉及原洛龙区古城乡和关林镇两乡镇的28个行政村,其中,22个行政村需要整体搬迁。总动迁群众近5万人,占洛龙区农村人口的1/4。
洛南新区建设之初,洛阳市政府在动迁村原址附近规划了龙祥、龙泰等八个总面积达150万平方米,可供5万余群众居住的居民安置小区,被拆迁的农民只需按拆迁时补偿的每平方米300元交购房款,便可享受每人30平方米的住房,现在有5个小区的二期工程基本建成了,已有2万余人进住。
“这些房屋的成本价有700多元。”孟晨说。
“除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货币补偿(征地补偿款)以及住房安置以外,我们还有4项配套措施安置失地农民。”孟晨说,“比如给农民建设八个住宅小区就是其中之一。”
据孟晨介绍,措施主要是:
国有土地的返还,即进行“留地安置”,人均0.2亩以下,按征地面积的20%留地;人均0.21亩至0.4亩的,按15%留地;人均0.41亩以上的,按10%留地。
这些留用的土地,不再进入市场招标拍卖,免交土地出让金。新政策实施经营项目安置,即将一些经营项目安排给农民集体经营,所得收益归农民集体。
产业安置。即在企业中定岗,将农民转换成工人。目前,已有30余家企业入驻洛阳新区。其中,洛阳联众10万锭精梳纱项目、伊电集团20万吨铝板带冷轧项目、彪马集团年产6万辆轻卡车项目、洛阳伟业轧钢项目等10余个大型企业已建成投产,先期已有800余名动迁群众进厂上班。500余名正在进行岗前培训,这些过去手握镰刀、锄头的村民走进工厂上班。另外,洛阳市政府还在洛南新区以外的一些效益好的企业中协调了4800个岗位,主要面向洛南失地村民招工。
“我们定的任务是失地农民每家每户至少一人有岗位,这个目标基本上完成了。”孟晨说。
“政府的态度”
“李成玉省长曾经批示表扬过洛南新区,我可以负责任地说,洛南新区拆迁没有一户农民上访。”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洛南新区开发办副主任丁新务这样表示。
“2003年后,洛阳市的土地指标的使用只要用于洛南新区,所以现在洛阳下辖的几个郊县并不存在征地农民的补偿问题,有的也只是历史的遗留问题。”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张昭民告诉记者。
“现在已经按照国家标准补偿到位了。”5月22日,洛宁县西山底乡办公室李姓工作人员说。
洛宁县人民政府文件(宁政[1999]17号)《关于公路建设中拆迁补偿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就规定:公路建设用地,一律无偿划拨,涉及到群众承包的土地,由所在乡、村、组给予调剂解决。
“一亩地=一袋面”的根源在这里。据悉,西山底乡杨岭村委会和西山底村委会的两份承诺书曾对乡政府承诺——“无偿为洛栾路改建工程出工出力、无偿拆迁房屋、无偿提供建设用地、无偿提供施工用房。”而这个承诺被证明是背着村民们做的,可以想见,是乡政府和村委会串通好的猫腻。
“对农民的征地补偿,毋庸置疑完全取决于政府的态度和决心。”河南省社科院副院长刘道兴告诉记者。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