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张晓玲
《第一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日报》:货币安置是目前征地中最主要的安置方式。征地实践是否印证了这是一种比较科学有效的安置方式?
张晓玲:对政府而言,这种方式操作简单,只需要按法定标准计算补偿(助)费,造册发放到人,不用做太多工作;对被征地农民来说,由于集体内部调整土地越来越难,再考虑到眼前利益,因而一般都乐于接受货币安置。 这种安置方式适宜安置年轻人和已出外打工的农民,但不适宜45岁以上群体和劳动技能较低的农民;适宜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不适宜于中西部等经济不发达地区。
货币安置虽然能够解决被征地农民失地后的一时困难,保证了征地工作和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但却难以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由于农民素质普遍不高,缺少就业能力和谋生手段,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一旦失去土地,一次性安置费将很快被吃完用光,最后还得找政府,形成社会不安定因素。
《第一财经日报》:一些地区将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主要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从实施来看,是否存在问题?
张晓玲:社会保险安置对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创造良好投资环境、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消除城市贫困、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确实发挥了积极作用,最具有战略意义的是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分享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成果的内在机制。
但这种安置方式需要处理好解决被征地农民的近期生活与长远保障的关系,需要大幅度提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以弥补目前存在的资金缺口。同时要求地方政府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对被征地农民究竟应该保障到什么水平,实际能够保障到什么水平,才能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制度等深层次问题则需要进行更深入系统的研究。
《第一财经日报》:有人说,采用留地安置,政府通过给予土地开发的优惠政策,使被征地农民从安置留用地上获得了比货币安置更多的补偿。是这样吗?
张晓玲: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征地中,留地安置对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安置留用地一般都处于人多地少、经济发展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具有良好的区位条件,土地的资产价值十分明显,因而有效地弥补了法定安置费不足的缺陷,间接提高了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据测算,浙江温州市某村按规定获得的安置补助费最高只有3万元/人,但从安置留用地开发中获得的收益却高达8万~9万元/人。
当然,留地安置也存在明显的弊端,主要是安置留用地的用途与规划的协调难度较大,不利于城市土地的合理利用。由于征地过程中异地安置难度较大,目前留地安置一般在被征地集体土地范围内进行,因此其用途必然与相关规划发生矛盾,导致在实施过程中,有些被征地村虽然拿到了留地安置的指标,却往往因为项目性质与规划不协调而无法进行下去。
《第一财经日报》:采取招工安置方式,能够使被征地农民及时就业,有较稳定的收入。如何评析这种方式实施的效果?
张晓玲: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户籍制度、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原有的招工安置办法,在实践中已失去原有作用和意义。由于被征地农民文化素质偏低、没有其他劳动技能,在竞争日渐激烈的城镇劳动力市场中处于十分不利的局面,适应性较差的被征地农民即使暂时实现就业,也很容易下岗,面临重新失业和陷入贫困的风险。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