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遵循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操作程序,以及公司第一大股东协和健康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非流通股股东提出的股权分置改革动议,本公司于2006年5月29日发布了《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提示性公告》。 但由于本公司未能在2006年6月2日前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现就上述事项公告如下:
    1、本公司未能如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因此将取消本次股改动议;
    2、本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6月5日复牌交易。
    特此公告。
    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