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集海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的数量:3000万元 累计为其担保数量:3000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数)
    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1850万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06年5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公司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重庆集海航运有限责任公司3000万元最高额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集海航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集海”),注册地点:重庆市渝中区朝千路2号2-6#,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长江干线及其支流省际普通货船运输,长江集装箱外贸内支线班轮运输(以上范围按水路运输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船舶代理业务(按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无船承运业务(按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国际货运代理等。重庆集海于2003年5月29日成立,公司持有其50%的股份,截止2006年3月31日,重庆集海资产总额为107,931,020.14元,净资产为52,253,551.76元。重庆集海2005年实现净利润2,304,700.00万元,2006年1至3月实现净利润99,978.83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区支行在三年内(起止日期以与银行签订的日期为准)向重庆集海连续发放贷款而形成的余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三年(起止日期以与银行签订的日期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重庆集海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区支行申请3000万元最高额贷款,期限三年,并向公司提出为其担保的请求。公司董事会审议认为:重庆集海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并有偿还贷款债务的能力,同意为其此次贷款事宜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3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止,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5000万元人民币,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850万元,无逾期担保额。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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