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汤安中(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近年来国内学者对贫富差距作了大量研究,多采用基尼系数方法,但所得结论极不相同,使人无所适从。根本原因是中国统计数据搀水、搀假所致。另一些学者则采用大数法,以一个省为基本样本单位,对比分析东西部贫富差距,然而省内各市、县都存在着巨大差距,如甘肃的兰州市与陇南的自治县,收入分配水平相差8—10倍,在大平均数下,经济总量小的贫困县的真实情况完全被掩盖了。 再者,上述两种惯用的研究方法,可操作性较差。
因此,笔者决意跳出基尼系数及大数研究方法,另辟研究蹊径。以东西部县域经济为案例,用实证的方法研究经济差距变化轨迹,探索缩小差距的路径。
县域是贫困人群的农民最集中的地方。萨缪尔逊研究美国的贫富差距时,采用多角度方法,既有对政府部门提供的全国家庭收入分配的研究,也研究了“财产的分配”,研究了不同职业的收入差距,还研究了经济等级化与机会以及收入和能力差别等方面的问题。笔者以为,中国的贫富问题也有许多方面可以研究,中国不同于美国,中国的农村人口占到70%以上,最大的贫困人群是农民。因此,只要研究清楚了农民,也就基本摸清了中国贫困的演变轨迹。
为了增加贫富差距变化的可比性,东西部各选了两个改革开放前均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的县,农村人口均占85%以上。
东部所选的两个富县,均在浙江省,因为该省经济在改革开放以来的20余年中,国家财力及外国资本影响甚小,换言之,外生变量影响小,全靠内生增量活动快速发展起来的,这使我们在对比西部贫困县时,具有了较现实的较相近的可比性。
所选的东部富县,特地选了两个百强县:一是前18名,一是前55名。西部的两个贫县则均属于省级贫困县。如果贫富差距是4∶1,那么,东西部贫富差距就可确定为小于4∶1,从而不需将全国所有富县与所有贫县的数据加以统计、梳理再去作对比分析了。
选择以县域经济作基本样本,可以绕开与上海、北京、苏州、南京、西安、重庆、昆明等大都市的不可比性。因为,大都市在改革开放前就远远比西部广大农村要发达得多,改革开放后,因人文与地理条件的优越,又接受了数千亿美元的外资与数万亿元国家财力支持,它们的经济总量对于西部贫困省是一个望尘莫及的经济巨无霸。北京市的地方财政收入2004年为744亿元,相当于陕、甘、青、宁、新、藏、黔七省区之和还多。上海财政收入为1106亿元,则更多了。根本无法去作有意义的比较。避开大都市,在研究县与县的贫富差距时,就可较好地摸清许多真实情况,发现贫富差距的轨迹。
考虑到1990年以前的数据残缺不全,准确度差,本课题着力研究1990年至2004年以来15年的变动轨迹。
一、贫富差距变化的轨迹,在1990年代中期以前是越拉越大,之后,人均GDP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差距都由拉大转为缩小
1990年代前期,东部的潜在生产力处于超常发展时期,尤其是1992年小平南巡讲话后,思想获得了再次解放,土地生产力要素的作用得到了数倍、数十倍甚至数百倍的放大,经济特区、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台湾工业园等等,在东部地区遍地开花、结果。因此,东部的经济发展出现了“井喷”,而西部却仍处于“冰封期”。因此,东西部人均GDP的差距曲线成45°上升。从1991年的1∶2.2开始之后的几年,表现为1∶3.2,1∶5.1,1∶5.6,1∶6.1,1∶6.8,1∶7.6。尤其是1992年至1996年,几乎每年扩大1倍!自1999年后,东部改革开放的春风终于度过了“玉门关”,人均GDP的较大差距开始缓慢缩小。到了2004年,西部人均GDP为3777元,东部为19262元,差比降为1∶5.1,相当于1994年的水平。
出乎人们意料的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贫富差距,比人均GDP差距缩小得更快更早。从1990年的1∶25起拉大,之后几年分别为1∶2.6,1∶2.8,1∶2.9,1∶3.8,1∶4.4,到1996年达到1∶48,比人均GDP的最大差距的1∶76还要小得多,而且是提前两年即达到了人们所讲的库兹涅茨曲线的谷底,在1997年开始出现了人们所讲的“先升后降”。之后的8年,一直保持一种不断缩小的趋势,2001年出现小幅反弹,主要是受农业旱灾影响。到了2004年,西部二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940元(西部12省平均为2192元),东部二富县为5820元,差比为1∶30,相当于1993年的差距。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4年,二贫县为5538元,二富县为15476元,富县为贫县的2.78倍,这说明,同样是工薪阶层其收入东西部也存在近3倍的差距。
二、东西部贫富县差距所以在1990年代中后期由拉大变为缩小,最主要原因是民工经济、乡镇企业及农业政策,而人口自然增长率的反向变化也是其原因之一
(一)农民工经济的蓬勃发展是推动东西部贫富县农民纯收入差距由大到小变动的决定性因素。
就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差距变化趋势看,1985年为1∶2,1996年最大时为1∶4.8。从1985年至1996年的11年时间,收入差距之所以如此迅速拉大,根本原因是:东部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及民工潮的涌起,使东部农民从乡镇企业(包括个体)及打工收入中的工资收入部分的比例迅猛增加,从而使农民纯收入呈超常增长之势。东部富县数据表明,1991年至1996年,每年较上年的增长率为:12.5%、20.5%、21.1%、36.6%、41%、17%。而西部地区农村,由于观念的落后、信息的闭塞,很少有农民下广东、去沿海打工,此阶段农民纯收入中家庭收入90%全靠农牧业。至1990年代中期后,由于民工潮的不断扩展,在比较利益诱导下,西部农民终于离土离乡外出打工,从而改变了西部贫困县农民单靠农牧业的经济收入结构。1998年以后,全国农村外出打工人数每年几乎都保持在10%以上的增速,2003年、2004年外出打工劳动力分别占到农村家庭户数的68%、75%,劳动力外出打工收入一般可占到家庭全部收入的30%,有的占到40%。因此出现了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快速增长。这种差距的缩小可以说完全得益于东部草根经济与大规模的城市建筑的高速发展,劳动需求在当时并不需要有高技术、高技能,因此使西部贫县大批低技能及无技能的农民都能找到赚钱的地方。可见富裕地区的经济的发展效应从收敛到扩散,在中国的就业方面得到了充分体现。这也证明了小平关于“让一部人先富起来”的构想是正确的。
民工经济对缩小人均GDP差距也有作用,但不如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影响大,因为,GDP产值还包括工业、商业、服务业。西部贫困县要发展第二、第三产业是一个县的整体经济实力决定的,因此人均GDP的差距直到1999年才开始由拉大变为缩小,直至2004年仍达1∶5之大。在这里有一点需要指明的是,自1999年国家在贫困县开发了铝、锌矿藏,投入了10多亿元,使GDP大量增加,因此才使人均GDP差距快速缩小。若没有国家的巨额投入,据笔者的计算,由于民营经济的开始发展,人均GDP也会缩小,但幅度远要小得多,那么2004年的差距会是1∶6或更大些,而不是1∶5。
(二)人口的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均纯收入比差。
东部富县从1985年开始,大家都忙于生产发展,自觉计划生育,因此人口自然增长率降至10‰以下,1994年、1995年、1996年、1997年为分别为7.77‰、5.01‰、4.58‰、5.07‰,平均为5.61‰。而西部的贫县,从1990年至1997年一直保持11.6‰以上的增速,最多一年达到19.15‰。同样的财富被快速增长的人口分摊,自然就少了。到1998年后,贫县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出现了较大降幅,1998年至2003年,分别为7.9‰、7.6‰、11.2‰、7.1‰、7.3‰、8.9‰,平均为8.3‰,而相反的是,富县在2000年后,由于有钱了,“有时间生孩子了”,遂出现了反弹,2000年至2003年四年的平均增长率为9.45‰。一降一升,对人均GDP及农民人均纯收入之差距发生逆向的正马鞍型变化。人口多了,不仅影响收入的分摊,还影响劳动收入的获取。
(三)农业政策的影响。
在2001年前,农民的负担较重。自“三提五统”及农业各种税取消,近年又有了粮食直补,相对增加了农民的纯收入。此外又开始实行了退耕还林还草,每亩补助160元,退耕的地种了多年生的苜蓿,又以苜蓿养了羊,从养羊中又获得了一笔增收。
教育的因素在2004年前影响力虽有,但尚不明显。
正是上述基本原因,使东西部贫富差距从1990年代中后期达到了库兹涅茨曲线的谷底,然后在东部经济的扩散效应及国家的积极扶农政策的支持下,开始出现了良性的缩小趋势。但若以为,只要政策正确、加强扶贫力量就可在短期内从根本上改观西部的贫困,那就大错了。笔者实地考察发现,深层的经济实力的差距还相当之大,主要是社会生产力性质(体现在产业结构上)、经济的耗散结构程度、地方财政的创收能力以及饮用水这四个方面的差距,决非短期内可获得根本改变。过高的期望值只能导致国人的急躁与埋怨情绪,对稳步推进改革与可持续发展极为不利,需要国人警惕。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