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我公司于2006年5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C10-C12版的《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有两处错误,现特此致歉并更正如下:
    1、“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和管理层分析”的“四、美锦焦化2006年1-4月财务报表”之“3、现金流量表”以下表为准:
项目 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9,953,983.33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61,253.60
现金流入小计 22,115,236.9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790,000.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66,211.00
支付的各种税费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98,351.28
现金流出小计 13,854,562.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60,674.6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260,674.65
补充资料: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6,740,400.27
加: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333,538.83
固定资产折旧 15,164,810.31
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12,208,267.2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13,370,712.0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4,069,327.6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26,884,957.56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60,674.65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20,060,674.65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1,800,000.00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260,674.65
    2、“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和管理层分析”的“五、盈利预测”之“(一)盈利预测基准和(二)盈利预测基本假设”以下面的表述为准:
    (一)盈利预测基准
    公司2006年度盈利预测,系依据上述《资产置换协议》,以经福建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公司2003 年度、2004 年度、2005 年度的经营业绩及2006年1-4月未经审计的经营业绩和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的美锦焦化2003 年度、2004 年度、2005 年度的模拟经营业绩为基础,假设置换资产于2006年7月31日完成交割,并考虑2006年度资产置换交割前后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投资计划、生产计划和营销计划等,本着谨慎性原则编制而成。 编制盈利预测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方法遵循了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各重要方面均与本公司实际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一致。
    (二)盈利预测基本假设
    1、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无重大改变;
    2、国家现行的利率、汇率等无重大改变;
    3、本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改变;
    4、本公司目前执行的税赋、税率政策不变;
    5、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及能源的价格无重大变化;
    6、在预测期间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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