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监会官方网站
发审委2006年第3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06年第3次会议于2006年6月2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认股权证)未通过。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由此成为恢复新股发行以来第一家审核未通过公司。
德美化工的主业是纺织印染助剂的研发和生产,公司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持股31.2%的黄冠雄为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德美化工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德美华工拟发行34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37%。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准备募集的资金不超过3.47亿元。如果果真募集到这么多资金,意味着德美华工的发行价将超过10.21元/股,这是其发行前2.5元/股净资产的4倍多。
华侨城发行的认股权证,是其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一个部分。在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8股股份外,上市公司另外还按10:3.8的比例送出行权价为7元的百慕大式认股权证。除了用认股权证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外,华侨城还向管理层及主要业务骨干定向发行5000万份认股权证,这与向流通股股东发放权证的行权价格一致。据介绍,向管理层及主要业务骨干发放的这部分认股权证获批后,将暂时由华侨城集团代为持有,若在权证有效期内未能实施,则该部分权证由华侨城集团决定是否行权。 (责任编辑:陈晓芬) |